[2003-08-28] 港區基本法委員獲頒任命書 放大圖片
吳邦國向譚惠珠頒發任命書。 (中新社)
【本報訊】昨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人民大會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十二名組成人員頒發任命書。
接受任命書的有: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喬曉陽,副主任黃保欣和委員王光亞、鄔維庸、劉鎮、李飛、吳康民、陳佐洱、陳弘毅、夏勇、梁定邦、譚惠珠。
譚惠珠表示,日後的工作重點會集中討論議事規章,以及基本法第十七、十八、一百五十八、一百五十九的條文;該四條的條文都是關於全國性法律應用以及基本法的解釋及修訂。譚惠珠又表示,昨早的會議並沒有討論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問題。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下設的工作委員會,組成人員共十二人,由內地人士和香港人士各六人組成,任期五年。第一任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已經結束任期。今年三月十九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任命了第二任香港基本法委員會組成人員。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鐵映主持了頒發任命書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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