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04] 路署監工串謀商人行騙
【本報訊】一名路政署職員及一名分判商東主,在香港仔隧道更換石棉板工程中詐騙路政署,訛稱已將損壞的石棉板更換為水泥纖維板,較早時被廉署拘控,昨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法官丁雅賢將案件押後至今日上午十時宣判,被告兩人需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陳永威,三十四歲,路政署一級監工,另一被告鄧德,五十一歲,德利公司(「德利」)東主,昨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及三項欺詐罪名成立。
案情指「德利」獲分判合約,負責在香港仔隧道將損壞的石棉板更換為不含石棉的水泥纖維板,期間陳負責監管有關工程,不料陳及鄧與其他人士串謀訛騙,路政署在有關施工通知上列明的香港仔隧道更換板塊的工程已經完滿完成,並欺詐路政署支付有關工程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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