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13] 大陸配偶需11年獲身分證
【本報訊】據東森新聞十二日消息:親民黨「立委」馮定國12日在「立院」召開記者會指出,「行政院」所提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中,大陸配偶需累計11年才可以取得身分證,比原來的8年還要嚴苛,他批評此項做法有違人性。
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秘書長王保君表示,外國新娘只需4年就可取得身分證,為何大陸新娘和外國新娘有此差別待遇?他將在9月20日發起3000人到中正紀念堂靜坐,控訴當局不公平的政策。馮定國呼籲當局應該保留原來8年的規定,不要再改變。他並質疑,大陸配偶是基於「國安」考量才需11年的時間取得身分證,但是當局擔心的危險就能在11年內消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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