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15] 鄔維庸:劉無反基本法自由
【本報訊】對於劉慧卿昨日指責最近對她「台灣人民自決前途」言論批評是收緊言論空間。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鄔維庸在接受本報訪問時強調,劉慧卿不能以「言論自由」為擋箭牌轉移公眾視線。他指出,如果劉慧卿不是立法會議員,那她當然有表達個人信念的言論自由,但她既在就任立法會議員時宣誓效忠《基本法》,則沒有「言論自由」表達違反《基本法》精神的言論。
鄔維庸又呼籲,中央應盡快澄清劉慧卿的言論是否違反「一個中國」及「一國兩制」等大原則,以正視聽。
至於劉慧卿在致辭中提到所謂「中英秘密談判忽略港人意願」的言論,鄔維庸則強調,「其實中英談判一開始已清楚闡明『一國兩制』的憲制性地位:香港既然不是獨立國家,自不能參與談判——這與台灣人不能自行公投統獨同理——劉慧卿當時都做緊記者,冇理由唔知!」
他又指,對於一些問題大可有意見,但有關中英談判中香港的定位早有定論,劉慧卿實大可不必在這問題上「炒冷飯」。
對於劉慧卿指責對她的批評是「文革式」及「抹黑」,鄔維庸直言民主派人士應該反省自己:「香港有『文革式』批評好耐啦,有關人士應該反求諸己,諗下邊個搞緊呢種風氣。其實唔單止佢(劉慧卿),某1l捧『民主派』的『烽煙』節目亦都係咁講种陸捸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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