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16] 粵港司機可互免試換駕照
【本報訊】(記者 甄健輝)環境運輸及工務局證實,經與廣東省公安廳商討後,內地原則上同意可讓本港私家車或輕型貨車的駕照持有人,免試換領內地的小型汽車及兩輪摩托車的駕照;內地持駕照人士,也可在香港免試領取香港的私家車及輕型貨車駕照,或電單車駕照。預計雙方在月底可達成協議。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發言人表示,經過商討後,廣東省公安廳已原則上同意讓本港持有私家車或輕型貨車、或電單車駕駛執照(即1、2號或3號牌)的人士,免試換領由廣東省發出、全國通用的C類(即車長6米或以下、4.5噸或以下、載客19人或以下的私家車)小型汽車駕駛執照、或E類兩輪摩托車駕駛執照。
發言人續稱,雙方現正商討有關讓港人免試換領駕駛執照的細則,預計可在月底正式達成協議。
包括私家車及輕型貨車
發言人透露,本港在過去曾與31個國家或地區簽訂協議,該31個國家或地區的駕照持有人,在本港可免試簽發私家車及輕型貨車駕駛執照(即1、2號牌)或電單車駕駛執照(即3號牌),當中內地是其中一個地區,但內地一直未有承認本港的駕駛執照。
港已與31個國家地區簽協議
其實港人欲在香港以外地方駕車,一般都會申領為期一年的國際駕駛執照,但可惜中國是少數沒有簽訂相關協議的國家,所以港人在內地駕駛車輛,一定要考取內地駕駛執照,其中坊間有多間公司均有開辦代港人申領廣東省駕駛執照的服務,但仍要申請人利用半天時間回內地考取執照;當中北京市在較早前就實施新規定,容許持駕駛執照的港人,免試換領當地發出、有效期半年的臨時駕駛執照,方便港人在當地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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