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22] 梁愛詩撰文析「女長毛事件」
【本報訊】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昨晚在出席尖沙咀街坊會國慶暨21理事就職典禮上,被傳媒問及特區政府是否有理據,向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女長毛」雷玉蓮再到入境處鬧事時,強調當局有足夠的法律理據提出此一申請。
她又表示有關訴訟的法律問題,難以片言隻語解釋得清楚,「請各位看我的文章。」
梁愛詩又在本報撰文,澄清是次事件的是與非(全文詳見本報論壇版)。她在文章中強調,發出和解信函,屬訴訟中的正常程序,只是和解建議,完全符合近年民事訴訟改革的建議,即訴訟雙方應嘗試以省時省錢的方式去解決問題。
她指近日有些對事件的批評是混淆黑白,把事件倒置本末;更重要的是,法治作為香港的優勢之一,評論說香港法治倒退,會令投資者可能誤以為真,對投資香港卻步不前;最終損失的還是特區政府和香港市民。
她又重申,禁制令並非完全禁止雷玉蓮及其他兩位被告到入境事務處;完全沒有打壓集會自由成分。她強調,若怯於某些政治人物或公眾批評,不敢採取行動才是漠視法治,更會令示威人士變成凌駕於法律之上。「對違法行為不作批評,反而責難律政司破壞法治,是什麼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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