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22] 滅門慘劇 10元贏20萬種下禍根 放大圖片
一家四口生前合照
【本報訊】警方將屯門兆軒苑發生的滅門慘劇,暫列為謀殺及自殺案處理,並要待今日為死者驗屍後,才能確定案中兩名女童的真正死因。而男死者陳遠權胞姊,昨就帶備香燭冥鏹到現場拜祭。她相信是胞弟愛面子的性格,害死自己及妻女。
據男死者胞姊表示,她知道胞弟有賭馬習慣,但只是小賭怡情性質,5年前,胞弟幼女出世不久,賭馬時曾以10元贏了約20萬元彩金,說幼女「好腳頭」,並大宴親朋。
陳姊又表示,陳遠權是她的4弟。其弟為人十分疏爽,愛面子及自尊心極強。如果對方肯放下自尊,申請破產,領取綜援重新生活,相信可以過這一關。
她又說,當聽到噩耗後,感到極為震驚及心痛。而她最後一次見胞弟一家是復活節,暑假時,知道胞弟一家人曾往「雙魚星號」郵輪遊玩,但以往他是不會帶女兒往有賭場的地方,故感到他是早有預謀一家同死。
陳姊說,去年胞弟曾向她借20萬元,當時已知他經濟出現問題,由於自己無錢借給他,故未有追問下去。其後胞弟向九巴申請自願退休,領取10多萬公積金,故以為他搞得掂。直至上月,胞弟曾致電給她,向她借四萬元,惟當時她拒絕了對方要求,其弟未再重提此事。
陳姊說,現時最為傷心的是弟婦的母親,因為她自幼開始照顧兩名孫女,雙方感情深厚,直至近期她才遷出另住。婆婆向她透露,在本月18日,胞弟一家人曾與她一起打邊爐,弟婦一直叫母親多吃食物,以後都不知道有無機會再一起進食。但是婆婆並無聽出話中有話。陳遠權現居單位是91年以20萬元購入,生前向銀行加按了20萬元還債,其姊表示,自己亦無力為其贖回單位,只好由銀行收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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