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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2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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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2] 新加坡及香港上市要求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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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股票市場交投比星洲活躍。(資料圖片)

新加坡主板:經營利潤

 1.過去3年累積稅前盈利逾750萬坡元及每年逾100萬坡元;或

 2.最近1或2年累積稅前盈利逾1000萬坡元;或

 3.以招股價計,市值逾8000萬坡元,可豁免最低盈利要求

  市值/股東

 1.若市值低於或相等於3億坡元,須有逾1000名股東持有25%股權

 2.若市值高於3億坡元,公眾持股量可介乎12%至20%

新加坡二板(SESDAQ):經營利潤

 沒有要求

市值/股東

 1.至少500名股東持有逾50萬股發行股份或15%股權(高者為準)

香港主板:經營盈利

 1.最近一年淨利逾2000萬港元及之前兩年累積盈利逾3000萬港元

  市值/股東

1.市值逾1億港元中,5000萬港元或25%股權(高者為準)由公眾持有

2.若市值逾40億港元,公眾持股量可降至10%

3.每發行100萬港元股份須有不少於3名股東,公司股東至少100名

香港創業板:經營盈利

 沒有要求,但提交上市申請前有1至2年的活躍經營記錄

  市值/股東

 1.若市值低於40億港元,最低公眾持股量25%及總值3000萬港元

 2.若市值高於40億港元,最低公眾持股量20%及總值10億港元

 3.公眾股東一般須在1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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