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01] 粵港通婚人數逐年減少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孫世友、黃寶儀廣州30日電】新修改的《婚姻登記條例》10月1日起實施,但據廣東省民政廳廳長楊華維介紹,新條例對涉外婚姻登記影響不大,但涉外婚姻登記手續將進一步簡化。
新《婚姻登記條例》頒布後,外國人、華僑、港澳台居民與中國(內地)居民的婚姻登記更加方便了,辦理婚姻登記所需證件與過去基本一致,但男女雙方當事人不再需要提供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內地一方居民也不需要提供婚姻狀況證明。
根據新的《婚姻登記條例》,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縮短了,只要當事人雙方提供有關證件齊全,並符合結婚、離婚登記的規定,即可當天領取到結婚證或離婚證。
據負責婚姻工作的助理調研員陳婉玲介紹,目前的粵港通婚仍然是以女方嫁出去為主,佔了涉港婚姻的80%,但近年來,粵港通婚每年減少幾十對到200對左右,主要與內地的開放程度增高和經濟的發展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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