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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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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02] 中央重視天安門自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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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籲加強微觀調解機制,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圖為9月25日,示威人士因拆遷問題拉起橫額前往北京市政府辦公室。 (資料圖片)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楊帆1日電】今天早上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發生湖北下崗職工楊培權自焚受傷事件,這是近期在天安門廣場發生的第二起、內地第四起不滿群眾自焚事件。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陸建華博士認為,導致內地民眾過激行為的有六類社會誘因,中國需要加強利益衝突微觀調解機制,疏通5條化解社會矛盾的重要渠道。

 目前剛剛完成相關研究課題的陸建華博士表示,相信連續發生的類似事件已引起中央高層的重視。

中央高層面臨三大任務

 陸建華認為,中國領導人目前正面臨三大任務:一,如何保持中國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二,怎樣讓絕大多數中國民眾相對公平地共享經濟成果;三,當社會矛盾激化、不公平成為事實時,能否平和、有效地化解矛盾。

 陸建華表示,由於中國社會利益結構趨向固化,而深層改革尚未到位,所以完成第二項任務難度極大,如何保護社會弱勢群體利益問題備受輿論關注。

 他說,從總體上看,中國社會的過激行為還沒有出現規模化、集群化,大部分表現為個體性小範圍不滿舉動,比如自焚、跳樓等,有的演化為爆炸、偷盜搶劫等犯罪行為。但這至少表明,社會矛盾可能在社會基層、局部地區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根據這位著名的青年社會學家的概括,從目前看,社會矛盾被激化可能有六方面的誘因:城市拆遷、農民失去土地、城市工人退休/下崗、官司處理不公、環境破壞貽害公眾、幹部工作作風粗暴導致群眾不滿。

社會矛盾激化六大誘因

 陸建華指出,在社會轉型分化的過程中,在體制難以迅速健全,不足以切實保護弱勢群體的情況下,注重加強微觀層面利益衝突調解機制,有效疏通社會矛盾化解渠道就顯得非常必要和迫切。中國社會現存五條社會矛盾化解渠道:一,城市街道居委會、農村鄉鎮機構等基層組織;二,黨政機關的信訪系統;三,法院系統;四,新聞媒體;五,工會和行業協會。陸建華認為,目前這些渠道在反映民意、疏解民怨方面存在壅塞現象,亟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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