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02] 囚犯可出監結婚
本報駐浙江記者趙相如、實習記者李晨杭州報道:9月23日,正在鹿城區看守所服刑的厲某走出看守所大門,和愛人林某來到鹿城區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
今年33歲的厲某是鹿城區人,去年結識了瑞安姑娘林某。當年11月兩人舉行了結婚儀式,但未申領結婚證。今年6月,厲某因刑事犯罪,被判刑6個月。不久前,他和女方向有關部門提出辦理結婚登記的申請,原因是未辦理婚姻登記,他們擔心將來孩子出生後相關手續也無法辦理。鹿城公安分局、鹿城區看守所審核後予以批准。
鹿城區看守所所長說,批准出監登記結婚,是因為完整的家庭有利於服刑人員安心改造。浙江嘉瑞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這一做法充滿人性化,是社會進步的體現,有利於罪犯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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