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04] 台公共債務料超10兆元
【據中通社3日電】台北消息:據台灣「立法院」預算中心預估,台灣已舉借及潛藏的公共債務總額估計超過10兆元新台幣(1兆=1,000億),佔台灣生產毛額(GDP)100%以上,傳媒指出,陳水扁所說「還有很大舉債空間」,其實是規避公債法限制、掩耳盜鈴。
「財政部」2日送抵「立法院」的書面報告表示,截至2004年度止,「中央政府」累計未償還之債務估計為3兆4,000多億元,佔前3年度名目國民生產毛額(GNP)34.4%,尚在公共債務法規定的40%範圍內,還有舉債空間。
不過,公共債務是否僅為3兆多元,不僅「立委」多次質疑,「立院」預算中心最新的評估報告也指當局「潛在負債金額極為龐大,未受公共債務法約束」,且不斷擴大財政赤字,舉債空間日益縮小,已成財政最大隱憂。
評估報告指出,實際負債卻未列入公共債務法所稱「公共債務」者,包括「非營業基金」長期負債4,652億元、「國家金融安定基金」長期借款1,496億元、私有既成道路徵收補償費3兆4,000億元、金融重建基金之撥補6,000億元等,「保守估計」在5兆元以上。
此外,「立法院」預算中心還表示,台灣的公共債務並未將含有負債性質的短期負債、墊款及應付款項等計入,例如「行政院」去年1月核准由「經濟部」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墊付中船公司「再生計劃」遣退人員年資結算金不足的90億元,把這些實際負債與當局公佈的債務餘額合計,台灣已舉借及潛藏的共債務總額已超過10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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