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04] 內地新推「記者險」
新華網成都消息:據悉,太平洋保險公司成都分公司推出的「新聞記者執法人員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已獲中國保監會批准,於國慶節後正式推出。
據介紹,之所以推出「記者險」這一險種,是因為有關部門的調查統計發現,新聞記者已被列為十大危險行業的第三,其工作危險性僅次於礦工和警察。因此,該險種具有較大的市場潛力。
另外,該險種還面向公安、檢察、法院、司法、工商、稅務、物價、海關、城監、衛生檢疫、衛生防疫等單位的在職職工。對以上投保對象,年齡限制在18-65周歲。據透露,該險種僅面向團體出售。被保險人人數應佔其單位在職員工的75%以上,並且不少於8人。此外,以上被保險對象的配偶、子女及父母也可連帶保險。
另據介紹,鑒於新聞與執法人員的行業特性,該險種的保費也會略高於一般的個人人身意外保險所收取的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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