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06] 多數議員當年支持填海
【本報訊】(記者 甄健輝)保護海港協會今次要求停工的中環填海計劃第3期工程,在去年初的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及去年中的立法會財委會工務小組都進行過詳細的討論,當時絕大多數的議員均支持有關的填海計劃。
翻查去年3月1日舉行的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的會議記錄,拓展署港島及離島拓展處處長張大恩指出,考慮到立法會及公眾人士對98年5月原有的中環填海計劃的意見,當局提出一個填海範圍最小的方案,將填海計劃由32公頃縮減至18公頃。
獨立議員陳偉業在當時關注填海範圍是否已達到最小的範圍,以及是否符合《保護海港條例》。當時的規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規劃)表示,中環填海計劃的最新建議,政府當局已顧及《保護海港條例》所規定的原則,亦已徵詢法律意見,並得到立法會支持。
在去年6月5日舉行的立法會財委會工務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多位議員均支持有關方案,前線議員劉慧卿更表示,原則上支持填海工程,因為填海範圍已盡量縮窄,而填取土地是闢建所需的運輸基礎設施及社區設施。
根據立法會的會議記錄,當日出席會議的有小組主席何鍾泰、副主席陳偉業、成員丁午壽、李華明、涂謹申、陳婉嫻、單仲偕、黃宏發、劉江華、劉健儀、劉慧卿、鄭家富、羅致光、譚耀宗、石禮謙、胡經昌、黃成智、葉國謙及劉炳章。
在有關議題上有發言的議員中,劉健儀、葉國謙及劉慧卿均明確支持計劃,陳婉嫻及羅致光則主要提出具體的問題。當時並沒有議員對於填海計劃是否違反《保護海港條例》提出詢問,工務小組亦支持向財委會建議批准有關工程撥款。在6月21日舉行的財委會上,議員亦接納工務小組的意見,批准撥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