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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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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07] 劉曉慶為何未被起訴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鍾雪冰6日電】劉曉慶為何未被列入曉慶公司偷稅案的起訴對象之列,一直輿論頗為關注的問題。本報專訪其辯護律師後獲悉,法人未必就是偷稅罪的直接責任人。

 歷時14個月、鬧得沸沸揚揚的劉曉慶偷稅案,目前落得個劉曉慶取保候審、暫未被起訴的階段性結局,令很多人頗為不解。劉曉慶辯護律師許蘭亭接受本報專訪時分析,根據內地法律規定,偷逃稅案件要追究兩種人的責任。

 第一種是直接負責人,如公司的財務主管。對於曉慶文化公司而言,這方面的直接負責人是劉曉慶的妹夫靖軍,目前靖軍已經受到檢察機關的起訴,此案將於下月開庭審理。

 第二種是直接責任人,如公司的會計。曉慶公司偷稅情況未關聯到這個層面。而劉曉慶雖然是公司的法人,但她本人對偷稅情況並不知情、對公司的經營狀況也不了解。因此,此次公司偷稅案,未將其列入起訴對象。但許蘭亭同時強調,到目前為止,我們並沒有接到檢察機關的不起訴決定書,這就表明,劉曉慶並沒有完全脫罪,現在就說她不會被起訴還為時過早。在她取保候審期間,只要檢察機關有證據可以證明劉曉慶參與了偷稅行為,劉曉慶還將被提起公訴。所以一切要以事實和證據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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