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10] 不教課可以稱為教師嗎?
吳家瑋 香港科技大學榮休校長
一、兩種崗位類別
北大方案的第二部分首先清晰地訂立了教師職位的類別。
以任務來說,分為「教學科研崗位教師」和「專任教學崗位教師」兩類,前者為主體,後者限制為總編制數的15%。這樣看來,後者這類的確是補救性的:學校聘留教師時,目標分明是前者。後者的主要來源,看來是科研不再走在前沿、而還是可以通過優秀的教學為學校作出貢獻者。事實上,有一些課程特別需要優秀無私的教師把全部精力投諸教學;這些教師的重要性不容輕視。
主體教師說明要「承擔教學和科研雙重任務」。希望不要染上大多數研究型大學難免的陋習流弊,就是:容忍科研做得好的教師在教學上將就。
我這輩子,除了那五年在舊金山州立大學當校長外,所任職的大學都是研究型大學;這種流弊屢見不窮。有一次,在加州大學當院長時,發現一位科研非常出色的年青教師對教學漠不關心,屢屢招致學生投訴。到評核晉升時,系�堸|�堛瑣ЁN委員會都要憑他的科研成績讓他躍升兩級;當時我阻擋不了,惟有要求學校在給他升級時提出書面儆告。可是這仗還未打完,戰爭已經結束:一所最出名的科技大學把他挖走,去當正教授了。
我認為,為了莘莘學子,這種仗不能不打。
二、專任科研崗位教師?
北大提議「各單位可以根據科研工作需要聘任專職科研人員」(體制待定)。我猜這兒所說的「專職科研人員」指的不是教師。
其實也有研究型大學(例如加州大學)編制了與上述兩種崗位平行而專任科研工作的教師職位;這兒或許可以把它稱為「專任科研崗位教師」,與主體教師平起平坐。
有人會說,不教課可以稱為教師嗎?這倒不是大問題,因為科研工作一定會包含研究生和博士後的培養;這種培養雖然不在課室內進行,卻是十分重要的、一對一的教學工作。此外,「專任科研崗位教師」經常會在系�堸|�堙B校�堮掍~、甚至國際上作不少學術報告;這也是教學的一種。
既然如此,又有人會問:何必另用職稱把他們分開呢?我想是為了保持他們自身的心理平衡,同時也為了讓主體教師們比較容易分辨和接受這麼一小部分科研特別出眾、而課堂�堭郋リㄨL如此的同事。
三、科研的意義
還有兩點值得澄清一下。
一是:「科研」這個名稱其實不很「科學」。人文的學術研究十分重要,但是人文並非科學,所做的並非「科研」。更不合適的是:文藝工作者的貢獻是創作:創作的基礎固然難免包括研究一些古今中外的傑作和創意,有時候也會很「科學化」;可是卻不能把這種基礎工作一攬子叫成「科研」。
這不是北大方案的用辭不當,而是社會把科技推崇過高,甚麼好學問都冠之為「科研」。我這個專業是物理的人,一直覺得這種風氣對人文學者和文藝創作者太不公平。打從70年代起,我就全心全力支持「科教興國」這個說法,但是總覺得「科教」兩字不足,缺乏對文化的重視,於是一直說科技和教育要在濃厚的文化氛圍�堣~會上進和成熟。希望我們整個社會在發展科技之際,不忘大力推動文化。
這樣說,是否在崗位職稱�堙A「科研」兩字可以用「創研」來代替?或許索性不嫌其煩地以「研究創作」來代替?(我明白「研究型大學」、「教研並重」、……這些字眼都存有同樣問題,但是已經鑿定了的術語不好改,新命名的稱呼還可救。一笑!)
二是:「專任教學崗位教師」其實也必須做些研究或創作。不涉足研究或創作的教師,學問一定會逐漸生疏,繼而全面落後;這樣怎會教得好?再說,教得好的人,對他自己的專業知識會有濃厚和活躍的興趣,這樣才能把「滋味」感染給學生。因此你叫他不涉足研究或創作也做不到。除非他真是對自己那行完全失去了興趣,教學變成了混飯吃的工具。尚好這樣的人不多,他們不該繼續從事教育;不對嗎?(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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