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14] 修廟行賄 廟委會委員候判
【本報訊】曾獲英女皇及特區首長授勳的華人廟宇委員會委員胡詠紀,串同一建築商劉東馳,在成功投得華廟維修合約後,暗中把供應及處理木材的合約,批給兩人在內地開設的木材公司,乃向當時民政事務局轄下的廟宇及墳場組執行秘書譚乃炎行賄95萬元作為掩口費,案件經審訊後,法官昨裁定兩人行賄罪名成立,還押監房至本月23日宣判。
付掩口費95萬元
胡詠紀,65歲,華人廟宇委員會成員,及劉東馳,44歲,偉成建築有限公司(「偉成」)董事,昨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b)條。暫委法官黃崇厚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3日宣判,並將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偉成」是華人廟宇委員會及華人永遠墳場委員會的維修工程的承辦商。胡及劉於2000年9月4日在一間位於北角的酒店內與譚乃炎晚膳。譚當時被8個慈善團體聘用為民政事務局轄下「信託基金、廟宇及墳場組」的執行秘書。
案情指胡與劉在「長慶苑」及「成就建材」皆有財務權益。胡在離開酒店前給譚一個信封,內有現金10萬元,劉則支付了當晚的晚餐費用及酒店房租,其後至2002年3月31日期間,胡再多次向譚提供合共85萬元利益作為譚隱瞞胡在「長慶苑」及「成就建材」兩間公司的財務權益,及譚在與其主事人的業務上對胡、劉、「偉成」、「長慶苑」,及「成就建材」予以優待的報酬。至於譚亦因與案件有關較早時被廉署起訴。他承認一項收受利益罪名,並被判入獄2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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