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20] 本報專訪:智障康復服務宜規範化 放大圖片
人殘志不殘。中國殘疾人藝術團的舟舟曾在港表演受到好評。(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 黃錦佳
【本報訊】香港對智障人士服務一般而言是比較完備的,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康復部主任薄紹曄指出:內地研究將智障人士服務系統化及規範化,希望服務可以在資源緊絀及人才不足的情況下,發揮最大效益;這一點,香港是一個值得借鑑的地方。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與聖雅各福群會合辦了「香港及內地智障成人康復服務發展研討會」。出席是次研討會的薄紹曄在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在是次會議上,內地及香港互相了解復康服務制度、政策,以及機構服務內容和水平等,有助促進兩方服務水平。他坦言,香港的非政府機構發展成熟,其對智障人士服務一直以「以人為本」作為主要理念,值得內地借鏡。
智障達千萬人 缺乏服務
薄紹曄指出:內地智障服務存有改善空間:「智障服務資源不足,因為內地智障人士多達1100多萬,數目龐大,但社會可動用的資源不多,加上欠缺更有效益的服務模式,另外,從業人員缺乏,水平亦相對較低。成年智障人士問題仍未能完全解決。」
因此,中央會先對機構訂立具體的要求,再評估各方需要,以制訂支援措施。他說:「機構能否辦下去,視乎服務需求、機構是否能順應社會發展及管理方式,缺一不可。」
低水平廣覆蓋漸進發展
薄紹曄透露,內地智障服務的目標是各方全面推動,並以「低水平,廣覆蓋」為策略,政府會先與機構建立關係,希望盡快在地區建立最基本的服務,待奠下基礎後,再向高水平服務發展。
北京市豐台區利智職業技能培訓服務中心主任蕭培琳坦言,作為服務提供者,機構必須與智障人士及其家人保持溝通,否則服務難以取得全面效益。她說:「中心曾經有一個智障人士已成年,但仍不能自理,這與家人不想他吃苦有關;但智障人士一樣需要自立,經過中心教育及與家人商量後,現時已可以照顧自己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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