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29] 港醫內地執業需考試
【本報訊】(記者 黃錦佳)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昨日在特區一個研討會上透露,在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下,中央有關部門決定進一步放寬香港醫生在內地的執業條款:所有在港取得醫生執業資格,並在港實習一年的人士,即可返內地參加執業考試,及格後即可在內地執業。此舉有助提供內地與香港醫學界的交流及提升。
香港中華醫學會舉辦的「CEPA帶動香港醫學界契機和發展研討會」中,會長曹世植批評,CEPA最初只容許香港大學及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畢業生,參加內地醫師執業考試,有歧視其他大學醫科畢業生之嫌。
黃潔夫謂CEPA助學術提升
黃潔夫指出:CEPA是一套新概念,可以透過不斷完善,以發揮安排的最大效益;對於曹的批評,他強調,只要是醫生不論其在內地、港大或中大畢業,都是國家醫護隊伍的一分子,因此中央政府不會對香港醫生存有歧視及分化。中央政府研究香港醫生情況後,決定准許符合條件的香港醫生返內地考試。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主席梁智鴻認為,香港醫生北上執業的議題不應太政治化,最重是利用香港的經驗提升內地醫療水平。他解釋,內地與香港行醫的執業模式不同,如果雙方未能配合,便無法發揮CEPA的最大效用,因此香港業界應該多北上了解箇中情況。
另外,內地未有嚴格的專科認可、審核及培訓的機制,因此內地可以借鏡香港專科的管理經驗,提升內地醫療水平。
香港私家醫院聯會代表方津生表示,現時已有內地大型保險公司詢問香港私家醫院能否合作,研究內地居民持有類似醫療保險卡,便可以先使用香港醫療服務,而後付款;但基於CEPA細節未定,導致難以作深入的商討。
CEPA規定進駐內地的醫療項目最少的資本要達2000萬元或以上,要求偏高。黃潔夫強調,內地醫療必須以市場經濟為主導,對進駐內地的醫療項目要求,是以提升水平為依歸,期望內地與香港達致「雙贏局面」,而非希望掀起「一窩蜂」的醫生賺錢潮。
他又指,內地95%的醫療服務由政府承擔,但不同地區存在經濟差異性;基於資源問題,政府難以視醫療為福利服務或一力承擔全部醫療開支,所以必須吸納具水平的醫療機構,協助內地醫療業務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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