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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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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01] 港律師內地執業細則即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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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關李羅律師行與兩家內地律師事務所簽訂聯營及緊密合作協議。 (黃錦佳 攝)

 【本報訊】(記者 黃錦佳)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將於明年1月實施,有關律師的執業細則將於未來兩星期內公布。胡關李羅律師行高級合夥人張永銳昨日表示,CEPA容許香港與內地律師行以聯營方式合作,有助香港律師開拓內地市場,預期可以提升香港律師行內地業務的營業額一倍或以上。

 胡關李羅律師行成為香港首家與內地律師行簽訂《聯營意向書》的律師行。該行昨日在其30周年慶祝酒會上,與在北京、上海、深圳和杭州都有業務的「國浩律師集團事務所」簽訂《聯營意向書》,以及與業務集中在大西北8個省市的「四川泰和泰律師事務所」簽訂《緊密合作意向書》。日後,3方都會以協助內地企業來港上市等商業業務為主。

內地生意將成主流業務

 張永銳表示,聯營的方式將會刺激香港律師北上發展,因為聯營吸納了合伙的好處,亦摒除其壞處。以往香港和內地律師行合作模式,是各自向內地的客戶報價和收費,不過在聯營制度下,日後客戶只須繳付一筆過的律師費,較以往便捷;而香港和內地律師行共同承擔成本及分享利錢。

 他解釋,聯營方式下,如果某一方出錯,另一方毋須承擔有關責任,或代其購買專業保險;因為在各項法律文件中,會標明負責的律師行,以釐清責任。

 張永銳預期,CEPA可以帶動該行商務事務營業額上升一倍,而未來內地業務的比重將會漸次增加,成為主流業務。現時聯營制度規定,香港律師行只能與一間內地律師事務所以聯營方式合作;張永銳指出,司法部鑑於監管問題,而未能落實「一聯多所」,但內地幅員甚廣,如香港只能與一家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難以涵蓋所有地區,使業界得益有限。

 談及本地法律事務所發展,張永銳表示,由於過去一段時間,部分香港律師行有專業失誤,加上專門承辦香港律師專業保險的一間澳洲保險公司倒閉,導致專業保險投保額飆升,保額甚至達到部分律師行營業額4%,導致有業內人士需要向銀行借貸方可繼續運作,有關投保機制相信需要檢討。

梁愛詩:業界努力闖新天

 該慶祝酒會主禮嘉賓、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致辭時表示,律政司正與內地司法部積極商討落實CEPA的細節,涉及的5個規章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若干規定》;《取得內地法律職業資格的香港居民在內地從事律師執業的管理辦法》;《香港法律執業者受聘於內地律師事務所執業管理辦法》;《內地律師事務所與香港律師事務所聯營管理辦法》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內地代表機構管理辦法》。

 她強調,政府的責任是為法律界進入內地市場提供新機遇及新平台,協助他們解決問題等;不過CEPA能否成功取決於業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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