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01] 馬禮遜樓列古蹟永久保存 放大圖片
位於屯門何福堂會所內的馬禮遜樓(前達德學院校舍主樓)。
【本報訊】民政事務局局長擬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宣佈將屯門馬禮遜樓列為古蹟。該建築物屬於何福堂會所一部分,見證了香港在近代中國歷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史中所扮演的獨特角色。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當局根據條例第4條將古蹟宣佈的意向通知書,送交馬禮遜樓的擁有人——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這是宣佈建築物為古蹟作永久保存的其中一項法定程序。
馬禮遜樓建於1936年,是抗日名將19路軍軍長蔡廷鍇將軍(1892-1968)別墅的一部分。1946年至1949年間,該別墅被用作達德學院的校舍。達德學院是在周恩來和董必武指示下創辦的,多位當時著名的中國學者均曾在此講學。學院培育了不少青年知識分子。
物業擁有人於本年初向建築事務監督申請拆卸何福堂會所的建築物。為了保護馬禮遜樓,當局於4月11日宣冇佈將馬禮遜樓列為暫定古蹟,為期12個月。由於該暫定古蹟位於私人土地上,有關宣佈在屆滿後不能延展。
政府一直就保存馬禮遜樓與物業擁有人磋商,但沒法達成協議。
政府發言人說:由於物業擁有人可以在暫定古蹟的宣佈有效期屆滿後,再次申請拆卸許可,因此政府必須考慮宣佈該建築物為古蹟。若不能保護該建築物免遭拆卸,我們將會永遠失去一項彌足珍貴、無法取代的文化遺產。
由於將該建築物宣佈為古蹟的法定程序需時數月,政府現時必須開始進行有關程序。這程序並不會影響物業擁有人就政府較早前宣佈馬禮遜樓為暫定古蹟所提出的上訴。該宗上訴現正由有關當局處理。
政府曾徵詢古物諮詢委員會,該委員會支持有關古蹟宣佈的擬議。
物業擁有人在收到根據條例第4條發出的通知書後,即可向行政長官提出反對。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有權作最終決定。若最後馬禮遜樓根據條例第3條被宣佈為古蹟,該項宣佈會由立法會作為附屬法例審議。條例第8條載有有關賠償的規定。如果該建築物在宣佈為古蹟後可開放讓公眾參觀,政府願意承擔該建築物的修復及維修費用。
物業擁有人對該建築物的業權並不會因古蹟的宣佈而受影響。物業擁有人仍然擁有馬禮遜樓的業權及可繼續使用該建築物,並在原址保存該古蹟的前提下重建何福堂會所。擬宣佈的古蹟範圍只佔物業擁有人先前擬議重建發展地段的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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