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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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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01] 逾期未換身份證可罰五千

 【本報訊】入境處表示,若市民在限期之前,未能換領智能身份證,有可能被罰款。入境處指出,根據人事登記條例,市民在沒有合理解釋之下逾期換證,可能會被檢控,最高會被罰款5,000元。入境處表示,第一批換領智能身份證的人,即68年及69年出生的29萬名市民之中,仍有約11萬人未換領。入境處提醒他們需要在11月15日之前申請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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