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03] 家務助理津貼放寬申請
【本報訊】勞工處由本月起,放寬本地家務助理申請津貼的資格,家務助理若在下午5時至早上9時的「不受歡迎時段」工作,或者「跨區」工作,就可以申請每日50元的津貼。每月共可申領津貼24天,一年內最多可申請144天;換言之,每名家務助理可申領的最高款額為7,200元。
跨區工作日補50元
勞工處為解決工作地點和時間錯配,而令家務助理不願意跨區或在晚間工作的問題,把「不受歡迎工作時段」由下午6時至早上9時,改為下午5時至早上9時;「跨區工作」亦可以申請,津貼與「過海工作」相同,即每天50元。
申請人須已修畢僱員再培訓局的本地家務助理訓練課程,並獲發技能咭,以及透過「家務通」計劃轉介,擔任本地家務助理。他們須在「跨區」或在「不受歡迎工作時段」內工作,方可申領津貼。地區的劃分以區議會的地區分界為準。
截至上月26日,該津貼計劃獲批准的申請共有513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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