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08] 房署樓宇海報位被責大細超
【本報訊】民建聯日前投訴蘇屋區候選人遭房屋署不公平對待,質疑房署在張貼海報上存在雙重標準,偏袒個別候選人。
根據選舉條例,各候選人可以在屬於房屋署管理的樓宇的指定位置張貼海報,但海報不得大於或超過房屋署所指定的紅色框線。不過,民建聯深水步支部指出,該黨蘇屋區候選人陳偉明所張貼的海報,因超過房屋署所指定的紅色線框(大約一吋半),遭其他候選人投訴後,陳偉明已按照房署指示,即日將所有不合規格的海報撕下,並調整至合適尺寸後重新貼上。
但後來,他們發現南山區的民協候選人張貼於各座樓宇電梯大堂海報的尺寸,遠超過房署指定的紅色框線,於是向南山h房屋事務主任吳慶龍投訴。誰知吳先生不但未知會民建聯房署將採取的行動,更沒有執行署方所列的規定,反而將所有框線擴大,使民協候選人的海報沒有超出框線之外,而可遷就其海報尺寸。民建聯深水步支部認為,房署在這件事的做法上持雙重標準,破壞選舉公平競爭的原則。最令人擔心的是此事涉及政府機構的誠信,令人質疑房署有否於選舉期間保持中立。該支部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若房署或其職員偏私而打壓任何政黨,這種有法不依的行為將令是次區議會選舉蒙上污點。
房署發言人回應時指出,房署會將在屋h範圍內劃出一些適當位置給候選人張貼海報;但每條屋h的張貼海報的大小沒有規定,會因應情況而定。
他指出,南山h的屋h管理職員認為,將張貼海報的框線擴大,有助增加選舉氣氛。不過,他承認,該署職員存在一定疏忽,在擴大框線後沒有立即通知該區民建聯的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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