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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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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3] 國務院推徵地制度改革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鍾雪冰11日電】此間參與土地法修訂的權威人士向本報透露,由國務院相關部委共同組建的徵地制度改革小組將於本月啟動。該小組將根據十六屆三中全會確立的土地改革精神,深入研究徵地制度改革思路,預計基本框架可在年內出台。

 本報此前率先獨家報道,國土資源部已成立專門小組對我國土地管理法做出重大修改。內容涉及合理調整徵用農民土地的補償標準,允許集體所有土地以適當方式參與市場流轉等。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發佈公告,對農村土地問題、保護農民利益均做出明確指示,即「土地家庭承包經營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核心」,農戶在承包期內可依法、自願、有償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

改革落實十六大精神

 目前,國土資源部等相關部門正積極組建專門的法規政策研究小組,落實十六大確立的這一精神。有關人士表示,國家將重新修訂對農民徵用土地的補償標準,在原有基礎上提高到一個合理的水平。另據了解,該小組還將研究如何放開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限,以及農村集體組織如何參與土地市場流轉等問題。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盧邁認為,改革對農民有利。當前,中國基本的公有財產是土地,3億多農戶在村或組範圍內共同擁有土地的所有權,但是,農地轉為非農用地必須經過國家徵用,可國家給出的地價遠低於市場價格。盧邁指出,中央注意到了這個問題,正在採取行動解決這個影響社會公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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