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17] 參選議員暫停職務需檢討
【本報訊】行政會議成員、民建聯主席曾鈺成認為,在區議會選舉前夕,要求參選的現職區議員暫停職務的做法,需要檢討。
他指出:雖然有關做法行之已久,但曾鈺成質疑,如果現職區議員可以放下公務,全力投入選舉事務,可能會造成另一種「不公平」。
曾鈺成昨日在香港電台節目《給香港的信》中指出:在97年前,已經有不少人質疑究竟在立法會選舉前夕,現任立法會議員是否該「避嫌」,暫停立法會運作,以確保選舉公平進行;不過,由於《基本法》規定立法會四年一選,沒有議員可以在任期滿前「中斷職務」,故當局於99年正式在《立法會條例》中,寫明在立法會選舉前後,議員仍需繼續履行職責。
影響區會對市民服務
不過,區議會選舉卻沒有受到《基本法》規限,以致延用過往慣例,凡選舉前夕,現職區議員便中止工作。他指該做法,雖然是想避免現職區議員利用區議會的工作及辦事處籌備參選,從而對其他候選人構成不公平。但曾鈺成認為,此舉也會影響到區議會對市民的服務。另外,現職參選人也可能因為停止了本身的工作,令他有更多的時間準備參選,這一點也有機會造成不公平。
曾鈺成認為,在今年區選結束後,政府應檢討這個運作是否需要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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