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18] 廖長城斥明報社評失實
【本報訊】行政會議成員廖長城昨日就《明報》十一月十五日的社評發表聲明,指該社評內容對他的聲譽造成嚴重損害,他表示強烈遺憾,並保留一切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廖長城在聲明中指出,他在十一月五日晚與前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王見秋先生會面,是關心王先生的去留意向。在參與會面期間,他得悉王先生準備請辭,並將發表一份離職聲明。但他從沒有參與草擬王見秋先生之離職聲明,亦事先不知其內容,亦沒有參與任何抹黑或攻擊他人行動。
廖長城強調,他從不知悉在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東周刊》提及之所謂「密件」,亦不知悉文件是否存在或其內容。
他說:「《明報》沒有先向本人求證而刊登以上社評,認為本人『須為抹黑交代』。該社評內容對本人聲譽造成嚴重損害,本人表示強烈遺憾,並保留一切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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