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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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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8] 中央企業老總年薪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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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北京代表處代表任光明。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張燕麗、彭凱雷17日電】國資委副主任邵寧昨天在「內地企業香港上市十週年回顧與展望」論壇上透露,從明年開始,國資委所監管的中央企業將全面試行經營目標管理,據此對經營者進行業績考核,並全面實行經營者年薪制,這包括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

 邵寧說,中央企業年度經營目標主要鎖定實現利潤及其相關指標。企業經營者年薪包括與企業規模相關的基本年薪和與業績考核掛鉤的效益年薪。

 在推行年薪制的基礎上,國資委還將進一步研究加入股權或退休金計劃等長期激勵方式,並規範服務消費,這項工作的方向,是逐步使國有企業經營者的報酬制度也具有市場競爭力。

 他表示,目前中央企業已全面啟動了清產核資的工作,以摸清家底。下一步,國資委還將起草有關產權界定、產權交易、清產核資等方面的規章制度,按照國際規範明確規則。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作一個行為規範、負責任的股東,是國資委各項工作的出發點。

 此間觀察家指出,這兩項重大改革將涉及國資委嫡系189家國企。據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出的通知,國務院授權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名單已經國務院同意,總數為189家。當然這個名單並不是一成不變,今後,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增加或減少及企業名稱變更,國務院會授權國資委隨時予以公佈。根據國資委目前的考慮,完成業績考核指標的中央企業負責人將拿到平均25萬元的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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