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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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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9] 資料:服務承諾白車12分鐘到場

本報記者 黃錦佳

 消防處的服務承諾列明,當該處接到緊急救護召喚後,救護車需要在12分鐘內抵達現場街道的地址。而2003年的目標,是92.5%的緊急救護召喚能在承諾時間內到場處理事件。

 消防處為改善服務,於今年9月8日在七間消防局,即中區、香港仔、長洲、旺角、觀塘、荃灣及元朗消防局,實行三個月「先遣急救員」的試驗計劃。讓109名修畢進階救護訓練課程的前線消防員,在救護員尚未抵達事故現場時,先行為傷者提供基本維生救治,以減低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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