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19] 三男女涉洗黑錢4億被控
【本報訊】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經調查後,昨在跑馬地及北角拘捕1男2女,他們涉嫌利用自己在香港的銀行戶口,清洗總值約4億元的犯罪得益,昨日被落案起訴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財產的罪名,並即時凍結4,500萬元資產。
警方昨日採取行動,在跑馬地拘捕一名49歲男子後,又在北角拘捕另外2名女子,他們的年齡由44至45歲,據案情透露,三人涉嫌於1998年9月至2000年6月期間,清洗相信是來自海外的非法外圍馬活動犯罪得益。
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處理本地或海外的犯罪得益均屬違法。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昨日發出禁制令,凍結該3人的資產,包括物業、車輛、現金及其他財物,總值約4,500萬元。3人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