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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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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9] 香港金融和經濟發展的里程碑

英文《中國日報》(香港版)今天發表社論,譯載如下:

 行政長官董建華昨天宣布,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同意為香港試行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清算安排。本港銀行在明年一月一日前後可開始經營個人人民幣業務,包括存款、兌換、匯款、人民幣卡四項業務。目前範圍限於方便個人消費,不涉及投資等資本項目的交易。

 本港銀行是境外首個獲准試辦人民幣業務的地區,這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有助促進香港與內地經濟融合,加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增強香港經濟的活力及復甦步伐。

 作為中央支持香港經濟發展的又一項重大措施,香港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對促進兩地經濟融合、方便兩地居民互訪旅遊消費,均提供了巨大方便。由於開啟了內地與香港之間人民幣資金透過銀行體系流動的新渠道,內地將有更多資金挹注香港,有效刺激消費,減緩通縮,為香港金融業和各行各業帶來大量商機,為市民創造更多職位,推動香港經濟早日擺脫困境。

 目前香港市場上的人民幣在500億至700億元之間,到2005年,可望達到1,500億到3,000億元。人民幣在香港事實上已成為僅次於港幣的第二大交易貨幣。但是,人民幣目前在港的流通基本上處於銀行體系之外,這種半地下的流通狀態,不利監管這筆龐大資金,也沒有解決人民幣流出並安全回流內地的關鍵問題。香港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可將流入香港的人民幣規範化,再回流到內地金融體系。順暢的人民幣回流渠道可從根本上消除境外人民幣投機性囤積的可能,從而減輕對人民幣匯率穩定的威脅。由於美元與港元、人民幣處於三角掛鉤格局,人民幣穩定可進一步消除港元的匯率風險,有利香港金融穩定和投資貿易活動。這將是一個雙贏的局面。

 香港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也為將來在香港開設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積累經驗和奠定基礎。如果香港將來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既可為香港的金融和經濟發展注入新的動力,同時亦可推動人民幣資本賬戶可兌換進程和國際化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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