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21] 議員申報制度立會將檢討
【本報訊】(記者 梁祖蓮)近日立法會議員可說是「是非纏身」;立法會消息人士透露,立法會秘書處將會檢討議員申報物業的制度;至於議員的私生活,立法會雖無從監管,但相信選民會要求他們交代。
立法會消息人士表示,根據規定,除了交通和應酬費外,議員所有實報實銷開支都要出示收據。不過,立法會指引並沒有明確限制議員不能租借自己的物業舉辦活動,也沒有要求議員就此作出申報。不過,鑑於近期有公務員因為租借自己的物業被解僱及入獄,立法會秘書處將進一步檢討申報制度,提醒議員申報自己的物業,以免出現「瓜田李下」之嫌。
個人行為向選民交待
至於因議員私生活鬧出來的「醜聞」,消息人士指立會無從規管,因為議員和公務員不同,是由選民選出來的,故他們的個人行為只需向選民交代;選民認為他們的做法不恰當,可以不投他們票。
不過,他強調議員身為公眾人物,行事應該小心謹慎,以免招人話柄,因為市民對他們的期望較高。
民意調查評分跌
對於近日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最新的民意調查顯示,立法會議員的評分普遍下降,就連新聞自由度亦有所下跌;消息人士解釋,這是由於「七一」遊行後,市民期望政府以至議員應當做得更好,但「七一」之後至今,政府與議員之間均處於一個「悶局」,如議會不斷批評政府處理「維港巨星匯」及平機會事件不當,整體社會氣氛欠佳,市民對政府及議員的評分自然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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