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23] 李國章:校本管理免政治化
【本報訊】教統局局長李國章認為,法團校董會中的六成成員,可由辦學團體提名委任,其餘由教師、家長及校友代表出任,這可以保障辦學團體的教育理念得以維持,同時可以確保學校管理層有足夠代表性。他更指出,校本管理是大勢所趨,以學校為本位,而給予學校足夠自主權及靈活性,按照其本身需要管理校務,能夠有效運用資源、逐步落實教育改革的目標。
李國章在電台節目「香港家書」中表示,目前很多學校的校董會已加入教師或家長代表。這些學校的經驗顯示,選出來的家長及教師校董都能與其他校董融洽相處,緊密合作,為學生謀求最大福祉;有爭議時,亦能理性協商,避免把問題政治化。他希望,大家與時並進,培養積極合作和真誠參與的精神,盡量摒棄成見與猜疑,以團隊精神去完善學校管治。
給學校以足夠自主權
他指出,教育是細水長流的工作,很多改革目標都不能一蹴而就,加上每間學校的辦學理念、教學作風、學生背景,或者文化宗教傳統,都不盡相同,所以不會有一套可以適用於全港學校的管理和革新方法。校本管理模式便是給予學校足夠的自主權和靈活性,按本身的需要去管理校務,按各自的情況去訂定緩急輕重的校政。
李國章認為,隨著社會不斷進步,資訊廣泛流通,要求民主和開放的聲音也越來越大。教育面對全球一體化、知識爆炸和經濟轉型等大潮流的衝擊,很多固有觀念都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也為學校和家庭帶來很多難以獨立解決的青少年問題,不少教育工作者和家長都期望可以更直接地參與校政的決策工作。最近,教統局與不少家長團體代表和教師會面,發覺他們對校本管理的條例草案都極為支持。
學校管理層有代表性
他又強調,校本管理雖是大勢所趨,但傳統上主導校政的一些辦學團體,也雪|因此感到有些不自在和不放心,擔心開放校政後,本來的辦學理念容易受到衝擊,議事過程亦有可能越來越政治化。他說,《條例草案》賦予辦學團體全權去制訂學校的抱負和辦學使命,以及草擬校董會的章程;法團校董會則負責管理學校的運作。法團校董會的成員組成也保障了辦學團體的教育理念得以彰顯和維持,並確保學校的管理層有足夠的代表性。為了引入制衡,法例會賦予教統局常任秘書長審批校董會章程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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