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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2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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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23] 政府應追究黑錢何來?

 《成報》廿日題為「民主政治不允有幕後黑手」的社評摘要如下:

 本地有周刊指「四五行動」成員「長毛」梁國雄透過古思堯及一名叫「阿炳」的人,在榕樹頭以金錢請失業人士參與示威遊行,抬棺材及「埽鞳v,更找來「何仔」、「阿倫」及「阿珍」作證,其中何仔更收取五百元參與七一遊行。昨天,「長毛」舉行記者會強烈否認指控,反斥該周刊在區議會選舉前五日插贓嫁禍予他,是對付整個民主派,聲言會盡一切能力訴諸法律。其實,即使「長毛」不訴諸法律,政府保安部門也應該介入此事進行調查。因為若真有人以金錢收買的方法,在本港鼓動示威遊行,則事態極其嚴重。「長毛」梁國雄是個一貧如洗的無業游民。這在本地幾乎已是人盡皆知的事實。如果他出錢僱人遊行的消息屬實,那麼這筆錢肯定不是來自「長毛」的口袋。

 在他的背後,出錢者又是何方神聖?無論是本地財團,還是外國勢力,他們出錢鼓動遊行必有特定目的。他們這樣做,究竟是出於何種需要?政府必須追查到底,決不能袖手旁觀。

 如果是本地財團在充當幕後黑手,則要經過這一事件斬斷黑手,決不能讓金權政治污染民主政治環境。如果是外國或台灣勢力在背後操縱,則更須順藤摸瓜,一查到底。因為本地政治組織不能接受外來資助,是基本法明文規定。若有人勾結外來勢力破壞香港社會穩定,則屬嚴重違法行為,必須將幕前幕後人物統統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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