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23] 港人持身份證可在粵創業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陳悅廣州22日電】根據最新規定,從明年一月一日開始,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的香港居民可以和廣東省的居民一樣,在廣東省的任何地方登記註冊當個體戶。
據悉,香港居民開業登記只需要攜帶自己身份證複印件(或者戶籍證明),填寫《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表》、經營場所證明,如已申請字號名稱預先核准登記的提交《字號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就可以。
開業登記可在申請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的決定。香港人開辦的個體工商戶登記費和廣東市民一樣,為每戶20元。
據稱,若港人在「香港城」特設辦理點申請工商個體戶,將輕鬆享受「一站式」便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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