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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2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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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24] 何秀蘭危害青少年

葉偉文 浸會大學學生

 秀蘭鼓吹娼妓合法化,對社會風氣特別是青少年的道德觀念,是有害的。娼妓、嫖客以至「馬伕」,在本港既一直存在、增多,亦不斷成為侵擾社區以至全港的問題。何秀蘭鼓吹娼妓合法化,此議是將妓寨等聲色場所集中起來。可是,此舉可能會「保障」嫖客嫖妓,推動不良傳媒編撰「嫖妓指南」,色情架步大肆向外招客,邪惡勢力依靠經營聲色場所,或施予「性賄賂」等。

 它亦誘使現有「嫖妓指南」繼續以至擴展經營。大眾報刊甚至可能因而為牟利而模仿,編制色情內容和刊登黃色廣告,替聲色架步招徠嫖客。色情風氣、享樂主義、嫖客心態、出賣身體和尊嚴此不良現象、被歪曲之兩性觀念等,可能會蔓延開去。

 更值得注意的是,現有之娼妓問題,已集中於「流鶯」來港(兩地跨境賣淫),和黑社會主力控制妓寨兩者。若單以設立「紅燈區」去面對,我們只會縱容入境者、非法團體等賣淫經營,並使上列情況更趨嚴重,有害及內地香港兩地之安寧及融合。

 我們更不可忽視自身對下一代之責任。設置「紅燈區」不僅使現時青少年涉足賣淫、或嫖妓之情況惡化,更可能引誘下一代重蹈覆轍,成為色場場所供求市場之新血。教育、職訓、輔導、《青年約章》等,以至師長賢達對育幼之努力,會受到沉重打擊。我們之情色劣況,更會成為誤導下一代之歧途,現今之「青年賣淫/嫖妓」,本地電影《豪情》的內容,俱已是上者之先例。

 以上種種劣況還需大家考慮、判斷,可是若回顧現今已蔓延至北角、荃灣之「流鶯」賣淫問題,和本年五月「火百合行動」起之警方掃蕩行動,應可知道色情架步問題之厲害。「紅燈區」應連同賣淫、嫖妓、商營淫寨等,受到我們依事理和道德倫理所批評、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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