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27] 廖長城兄弟告《壹週》誹謗
【本報訊】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廖長城與其弟大律師廖長江分別入稟高院,控告《壹週刊》第715期一篇題為「三廖大狀一家親」的報道構成誹謗。廖氏兄弟分別要求高院頒令禁制及向《壹週刊》索償。
廖長城與廖長江兩兄弟,各自透過胡關李羅律師行及薛馮鄺岑律師行代表入稟。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及壹週刊總編輯左少珍,俱為兩宗訴訟與訟人。壹週刊印刷商Paramount Printing Services Limited則於廖長江一案中,被列為第三與訟人。
廖長城、廖長江於傳訊令中,指《壹週刊》今年11月19日出版第715期第135頁內,一篇題為「三廖大狀一家親」的文章,包含對兩名原訴人有誹謗性的字句。有關誹謗《壹週刊》亦於互聯網站刊登及向訂閱者發表。原訴人要求高院頒令禁制《壹週刊》以任何方式再發表有關或任何類似的誹謗言論。並要求高院頒令與訟人須就誹謗賠償損失及訟費。
現年53歲的廖長城,75年於香港獲得大律師執業資格,89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現稱資深大律師),專長知識產權法。廖長城去年被特首董建華委任行政會議成員。其弟廖長江85年獲香港大律師執業資格,亦擅長知識產權法。其妻為大律師王沛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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