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29] 兩種意義的「還政於民」
劉鍵方
最近,有一條冠冕堂皇的口號被「民主派」喊得震天響:「還政於民」。到底什麼是「還政於民」,什麼才是真正的「還政於民」。筆者作為普通市民的一分子,願借貴報的一角提出自己的看法與大家商討。
眾所周知,在英國人統治香港150多年的大部分時間�堙A上自港督、各司級官員,下至立法局及各市政局議員,有幾人不是英女皇及其在香港的代理人(港督)指派?作為香港市民主體的絕大部分港人,對於這些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父母官」,何曾有置喙的權利?其「政」何曾在「民」?上世紀八十年代初,中英就香港前途問題開始進行談判,港英當局眼看中國政府收回香港主權已成定局,出於政治上的考慮(也可以說,它想為九七後的香港政局製造混亂而埋下伏筆),才陸續推出部分立法局及市政局席位供市民投票選舉。這就是英國人在統治了香港150多年�堛漫瓵蛂u還政於民」。
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主權終於回到祖國的懷抱,由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了香港歷史上第一位港人行政長官,成立了由港人組成的特區政府,特區的立法會有二十四位議員由市民投票,直接選舉產生;大部分區議員也是由市民直選。全體市民享有絕不少於九七前的言論、新聞自由,擁有參政、議政的權利,這就是真正意義上的「還政於民」!在此,我想問問那些整天把「還政於民」口號掛在嘴邊的所謂「民主派」,在港英統治香港期間,你們在哪�堙H你們可曾向英國主子要求過「還政於民」?還是你們的頭目李柱銘來得「誠實」,他一語道破了「天機」,公開剖白要「敢於當殖民主義的走狗」(見本報1995年4月28日)。原來如此。「走狗」得到主子扔下的幾根骨頭已感激涕零,怎好意思向主子開口要東西?
在此,我要敬告那些所謂的「民主派」,收起你們這套騙人的鬼把戲吧!你們的目的不過是想借助一些漂亮的口號,蒙蔽和欺騙善良的市民,為妄圖篡奪特區政權,顛覆特區政府,進而威脅中央政府披上合法的外衣。在此多事之秋,懷有不可告人目的的政客正以不同的面貌粉墨登場,他們會用各種漂亮的口號蠱惑人心,渾水摸魚。每個香港市民務必擦亮眼睛,保持清醒的頭腦,明辨披上了羊皮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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