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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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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5] 黃漢清認在女律師家留宿

 【本報訊】酒牌局前主席、廣東省政協港區委員黃漢清涉為親密律師女友余美蓮作中間人,介紹酒牌官司生意,黃昨天自辯堅稱與余沒有性關係,其妻未曾責怪他在余家留宿,他形容與余是「比普通朋友較好」的「知己」,很關心她患有重病的健康,更於庭上悲傷哭訴,說感到案件影響了余的聲譽。

 黃漢清昨出庭自辯,透露余美蓮律師患病,大腿骨被細菌侵蝕穿了一個洞,間中會痛得很厲害,去年三至四月間前往新西蘭就醫。黃憶述「知己」余美蓮重病時,眼泛淚光嗚咽起來。他常會前往余獨居的家談天,有時會鼓勵她對人生積極一點,又會「傾佛偈」,有時由他煎余所需服中藥。由於要夜服中藥的關係,服藥過後已經很晚,故「索性在那裡過夜」。

 黃表示妻子知道他和余的交往及「過夜」的事,但黃說:「她(妻子)在那段時間沒責怪我,她好信任我,直到現在都是。」

 黃余二人在派對認識,黃認為余美蓮「年青,很有吸引力」。他曾在妻子不知情下與余參加新年派對,拍下相擁照片,他解釋在節日不陪伴妻子,說:「我太太已經慣了,因為議員經常在節日外出舉辦社區工作,我覺得她習慣了。」

 黃表示廉署在余家檢出「機密文件」,其實大部分是公開聆訊資料,唯有小部分是官方未公開的建議及收費政策等資料,但有關文件並非給余的。他指在余前往新西蘭就醫時,他打算出版小冊子助人成為一個好的持牌人,故借用余家,並將文件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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