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06] 女護拳打腳踢醫生丈夫
【本報訊】一名醫生不理父親反對與女護士結婚。2年後女方疑因索錢不遂對男方拳打腳踢,女護士被控普通襲擊罪。醫生作供指分居妻曾出言恐嚇,謂可讓昔日追求她槍傷情敵的男友對2歲女兒不利。
外表瘦削、長曲髮、略施脂粉的被告吳文慧(28歲),昨在法庭聆聽分居丈夫作供時,不時冷笑。於葛量洪醫院任外科醫生的事主林偉發(32歲)稱,夫妻平日時為金錢拗撬,今年5月13日,被告在半山西摩道輝煌豪園寓所內向他要錢,但有見「被告自己有2萬元人工,但個個月都問我要幾萬銀」,於是拒絕。
林供稱:「她突然很激動,自沙發撲向我,大力地『兜口兜面』打我的左前額,又用腳踢我,我當時只以雙手掩頭擋避。」期間他又指被告曾數度停下「回氣」,約5分鐘後始停止施襲。他其後發現左手左腳有多處瘀痕。
林表示夫妻關係雖極度惡劣,但以為婚姻仍可挽救,故未打算離婚。直至2人在5月尾再因金錢起爭執,林氣憤謂被告苛索金錢:「我95年畢業至今8年,冇理由一毫子都儲不到!」2人終在6月申請離婚。辯方盤問林時卻指出,2人年前曾簽下分居協議書,內容指分居一年後雙方可辦離婚,但林要給被告贍養費另加一個西環單位,林為此才在事發後一個月報警,並在離婚書上以此證明被告有暴力傾向。辯方又指林與醫院內女護士發生婚外情,但均遭林否認。
林反駁指,被告今年年頭一直與他同住,早已破壞分居協議的規定;他更揭露妻子曾向他作出威脅,表示認識一些背景複雜的男性朋友,可為她做任何事,也可對女兒不利。林翻查下赫然發現被告提及的男子更因槍傷情敵而被判囚,他擔心女兒安危才決定離婚。案件本月10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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