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07] 西區法院明年與東裁合併
【本報訊】司法機構宣佈,西區裁判法院將由2004年1月2日起與東區裁判法院合併,此舉每年可以為政府節省經常性開支五百七十萬元。騰空後的西區裁判法院的用途,司法機構仍在與政府商討中。
司法機構發言人說:「西區裁判法院將於同日起停止運作,該法院已服務了社區十八年。」他補充說:「所有現時由西區裁判法院處理的法庭程序,將交由東區裁判法院及於適當時由其他裁判法院處理。」
現時於西區裁判法院工作的三位裁判官,將會被安排到其他裁判法院工作,其中包括東區裁判法院。至於法院支援人員亦會被分派往其他裁判法院或司法機構其他辦事處工作。發言人指出,東區裁判法院的案件輪候時間無可避免會延長,但司法機構會盡量將輪候時間維持在三個月以下。
發言人表示,由於整個公營部門需要達致節約效益,今次合併裁判法院是司法機構為達致節約效益而作出努力的一部分。然而,司法機構會繼續維持司法質素。發言人補充說,司法機構並計劃於2004年底前關閉北九龍裁判法院,並於2005年合併荃灣及屯門裁判法院。有關細節仍有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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