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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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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9] 謝柱輝認發虛假聲明周四判

 【本報訊】纏訟12年的聯合集團前主席李明治及前財務總監謝柱輝涉串謀詐騙案,經歷8年調查,兩度中止聆訊,又兩度獲終審庭發還重審。謝柱輝昨終於高院承認一項發佈虛假聲明罪,其另5項罪名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案件押後本周四判刑。至於李明治的串謀訛騙案則押後至明年10月重審。

 現年52歲的謝柱輝,原另被控3項發佈虛假聲明罪,以及兩項串謀李明治、聯合董事陳進安等人詐騙的罪名,但經一輪討價還價後,最終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而謝於定罪後罕有地續獲保釋候判。

 辯方求情時指謝若否認控罪,預計律政司最少要待至05年的1、2月左右,才可望將他入罪,如今則大大節省法庭時間,法官貝偉和已表明會就此給予謝額外扣減。辯方又指,政府於92年下令撤查聯合系的交易活動時,謝剛升任聯合集團財務總監才4個多月的時間,資歷實為最淺的一個。而謝出身寒微,身為貨車司機的父親需供養5名子女。謝憑一己努力白手興家,到悉尼半工讀考取大學商科學位,成為註冊會計師,先後於多所公司任職財務總監,87年加入聯合系集團。

 另辯方強調股票交易主要由陳進安負責,謝只處理文書及支付賬目等事宜,絕非交易的始作俑者,他本身既無私人得益,公司亦無實際損失。事件自調查至今,纏繞謝足有12年,單他於澳洲被羈留亦有17個月之久,深受壓力。而患眼疾的謝若於不潔環境下生活,或缺乏定期檢查,更有致盲的危機。

 案情指聯合集團於90年8月至91年3月期間,4度對外宣稱配股集資逾6億8千萬,但持股人實則為聯合集團的聯繫公司。而謝於91年的結帳報告中,虛構資產價值來掩飾這筆金錢,包括製造一些短期存款扮作是新股資金,訛稱新股資金已全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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