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10] 港自殺個案廿年升一倍
【本報訊】(記者 黃錦佳)香港自殺個案於1981至2001的20年間急升1倍。25歲至59歲的自殺比率增幅達30%,當中近半數為失業人士。自殺成為香港第6大死亡原因,更是青少年的頭號殺手。其中跳樓仍然是最普遍的自殺方法,燒炭則取代吊頸成為第2主要自殺方式。
成為港人第六大死因
香港大學防止自殺研究中心完成了一個名為「1981年至2001年自殺在香港的流行病學狀況及負擔分析」的研究,並將結果在最新一期的《香港醫學雜誌》上刊登。研究結果顯示,香港自殺率在這20年間,由每10萬人的9.65人,上升至2001年的15.14人,比例增幅為56.9%。自殺佔香港全年死亡人數由1981年的2%,上升至2001年的3%;成為香港第6大死亡原因。
同期間,與自殺有關的死亡人數則由498人上升1019人;以宗數計算升幅達1倍。自殺引致的生命年期折損於1981年至2001年期間,亦急升96%,從9900人上升至19400人;反觀同期所有死亡原因的生命年期折損卻下降14%。自殺死亡帶來的生命年期折損比例由3.6%上升至8.1%。報告預期升勢將會持續。
燒炭自殺增28%
跳樓仍然是最常見的自殺方法,2001年近4成的自殺人士便與跳樓有關。不過,於1998年開始,與燒炭有關的自殺個案急升,從1998年以前的6%,上升至2001年的28%,成為第2大主要的自殺方式。
研究報告指出,香港的醫療水平達至國際的頂級水平,使死亡率持續下降,但自殺個案的飆升,尤其是具有經濟生產力及生理生殖能力的中年人士自殺比例上升,將會令社會及經濟帶來更多不明朗因素。
報告認為,自殺個案上升與市民受到負資產、失業問題所困擾不無關係,中年自殺人士中有48%處於失業狀況。另外,外界一直認為,美滿的家庭關係可以加強市民對生命及社會的向心力;不過香港離婚比率由1981年每1千人有0.4宗個案,上升至2001年的2.4宗;單親家庭成為常見的社會現象;家庭不再是市民最安全的保護罩及取得心理支援的地方。
報告建議,政府與非政府機構等加強聯繫,並強化社工、教師等有需要人士的教育,讓他們接受針對性訓練,以便及早發現及輔導有自殺傾向的人士,減低自殺個案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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