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15] 京地鐵禁行乞被轟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實習記者劉凝哲14日電】近日北京市政當局擬立法禁止在地鐵等乞討賣藝。此舉引起北京市民廣泛討論,同時有多家媒體發出反對聲音,指責地鐵無權驅趕行乞者,要求將生存權還給乞丐。
《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辦法(送審稿)》中第20條第10款規定,嚴禁在車站出入口、車站和列車內乞討、賣藝、吸煙、躺臥、擅自銷售物品。
被採訪的市民當中,大部分人對北京市政當局的政策表示理解,但對於具體的規定表示反對。
各大媒體近日分別以大篇幅討論乞丐問題,其中對乞丐生命權的質疑已經成為媒體爭鳴的焦點。《新京報》就乞丐問題連續發表文章認為,立法禁止地鐵行乞,是從制度上支持大多數人對弱勢群體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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