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20] 桂學校「詐彈」嫌犯被捕
【本報訊】據新桂網19日消息:18日,曾數次揚言要炸毀廣西南寧市某小學、製造一宗「最殘暴的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經南寧市新城區檢察院偵監科審核,以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依法批准對其逮捕。
今年下半年,南寧市某小學多次收到揚言要炸毀學校的恐嚇信,其中一封信中稱,有人已放了1.5公斤炸藥在學校某棟教學樓,隨時都可將學校炸毀。校方緊急部署嚴加防範,一方面取消了大規模的集會,另一方面還謝絕了一切家長的來訪。由於這事又不能公開說,導致了不少家長與學校門衛多次發生衝突。校方只好向警方報案。11月17日,南寧市新城公安分局對此案立案偵查。
就在警方進入學校周邊採取保護監控的同時,南寧市委、區教育廳等單位幾乎同時收到同一內容的一封信,信中稱:「覃某奪了我們的飯碗,我們能不殺他嗎?儘管學校周圍派出了警察,但覃某一天不被解僱職務,或調離××小學,那麼,我們一天都不會放棄對覃的追殺和對學校的轟炸。我們要製造最殘暴的爆炸案。我們已經用5萬元請了兩名越南殺手……」11月27日,經過警方的排查,終於將這名「恐怖分子」抓獲。
經查,犯罪嫌疑人彭某等人於1998年租用了該小學的一間舖面經營摩托車修理,到了2001年11月,該小學終止了與他的承租合同,要求其騰空舖面。彭某多次找學校主管舖面的覃某和校領導交涉未果後,便將事情遷怒於覃某和學校,揚言要追殺覃某炸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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