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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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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3] 惠康疑賣走私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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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人員突擊掃蕩全港10間超市和肉食公司,檢獲大批問題豬肉。

 【本報訊】食環署接獲投訴,懷疑有肉食分銷商將走私豬肉或冷凍豬肉,當作新鮮豬肉出售,並供應給本港一間大型連鎖超級市場及一些肉食公司,於是昨早採取代號「清晨鳥」的大規模突擊行動,出動140名食環署人員搜查3間肉類分銷中心及港九新界10間超級市場和肉食公司,結果檢獲1.8公噸懷疑問題豬肉,包括沙田新城市廣場惠康超級市場所檢獲的23公斤。

 該項以「清晨鳥」為代號的行動,共動員140多名食環署人員,目標為3間分別位於牛頭角及屯門的肉類分銷中心,以及10間分別位於南區、觀塘、紅磡、屯門、元朗、沙田及北區的超級市場和肉食公司。

 行動中,食環署人員在屯門良田h一分銷中心檢獲158件共重1.8公噸豬肉,以及在沙田新城市廣場惠康超級市場檢獲兩件共重23公斤豬肉。這些豬肉懷疑是來自不合法來源,食環署正跟進調查。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近日接獲投訴,指有肉食分銷商,把來源有問題的豬肉及冷凍豬肉,供應給一些超級市場及肉食公司當作新鮮豬肉出售,因此食環署隨即展開今次的突擊行動。在今次巡查行動中,食環署人員要求各肉類零售點的經營者,解釋其肉類的來源及提供來源證明。他們希望這些大規模執法行動,會對鮮肉分銷及零售商起阻嚇作用,並會繼續對以身試法的經營者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及密切監察在零售層面的肉類供應情況,以求售賣予市民的肉類均通過適當檢驗及達到衛生要求。

  發言人警告:根據《食物業規例》,任何人如出售並非來自持牌屠房或其他合法來源的肉類,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入獄6個月,另加每日罰款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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