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25] 人民幣清算行選定中銀 放大圖片
【本報訊】(記者 黃幗兒)一如市場所料,中銀香港(2388)獲中國人民銀行委任為香港人民幣業務清算行,任期3年。人民銀行選出在港的人民幣清算行後,意味著香港銀行可於短期內推出個人人民幣業務。其中,匯豐銀行及渣打銀行已表明將於明年1月2日(下周五)起提供在港的個人人民幣業務。
中銀股價微跌0.68%
中銀香港股價昨日一度高見14.9元,但受到落實清算行的消息影響,「好消息出貨」下令股價受壓,曾跌至14.45元,收報14.65元,跌0.68%,成交額為8.03億元。
中國人民銀行昨日宣布,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為香港銀行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清算安排的公告》確定的選擇香港銀行個人人民幣業務清算行的原則和標準,經過對申辦清算行業務的香港銀行進行全面評審,並商香港金融管理局,人行決定授權中國銀行(香港)為香港銀行個人人民幣業務清算行。
中銀香港就獲得委任表示歡迎,該行副董事長兼總裁和廣北表示,中銀香港將按照人行的規定及要求,為港銀在港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公平、及時、準確及專業的人民幣清算服務,確保香港人民幣清算系統有效運作,以及人民幣業務在港順利開展。
和廣北說,該行將與人行及金管局加強合作,商討及確定各項工作細節及時間表。
6家銀行提交申請書
事實上,早在今年七月初,中央同意人行為本港銀行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清算安排後,市場已憧憬中銀香港將會獲任清算行,其後共有6家銀行向金管局及人行提交申請建議書。據悉,該6家銀行除中銀香港外,還包括匯豐銀行、渣打銀行、東亞銀行、工銀亞洲及交通銀行。
個人人民幣業務範圍包括存款、兌換、匯款及人民幣銀行卡共四項,而清算行的主要職責包括(一)為參加行開立人民幣清算帳戶,接受參加行人民幣的存取;(二)在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開立清算帳戶,集中辦理本行及參加行人民幣的存取;(三)負責人民幣現鈔的收集與分發;(四)為人民幣匯款和香港銀行發出的人民幣卡提供清算服務;以及(五)為參加行辦理人民幣與港幣兌換的平盤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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