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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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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6] 煤氣費電費水費應減低

譚耀宗

 香港過去幾年飽經風雨,市民生活擔子沉重,工商界經營困難。希望政府能採取措施,減低水費,促進公共事業公司調低煤氣費及電費,促進經濟復甦。

 過去幾年,香港各行各業經營困難,市民飽受裁員減薪威脅。雖然香港持續通縮,由99年至2002年香港累積通縮達到12.4%,但是每個家庭,每間商舖食肆最基本的開支項目——煤氣費、電費及水費卻一直都沒有減價,普羅市民的生活負擔,工商業的經營成本無疑是加重了。

減輕負擔加快復甦

 多間早前一直強調成本高昂,沒有減價空間的公共交通機構,終於落實一些減費的措施,包括提供票價折扣或轉乘優惠。雖然這些措施並未能惠及所有的乘客,但亦顯示出公共交通機構履行社會責任,與市民共渡時艱的意願。煤氣公司、香港電燈及中華電力作為香港的三大公共事業公司,更加責無旁貸,必須盡快調低收費或向用戶提供優惠,以減輕市民及工商界的負擔,加快本港經濟復甦。

 民建聯在八月及九月期間,先後調查研究過食水及煤氣的收費狀況,並因此舉行簽名行動,要求減低煤氣費及水費,我們總共向政府遞交了74,000多個要求減水費的市民簽名,另外向煤氣公司遞交了50,000多個要求減煤氣費的簽名。有那麼多的市民簽名要求公共事業減價,顯示出市民對水電煤收費過高的情況存在普遍性的不滿,無論政府或公共事業機構,絕不能再坐視不理,否則社會危機一觸即發。

要求減價三條理由

 民建聯要求公共事業公司調低收費,是基於三個原因:

 一、通縮持續,存在減費空間

 中華電力98年加價4.9%後一直凍結收費,雖然99年至今推出了五次回贈,但提供回贈是因為之前高估用電需求增長,過度投資興建龍鼓灘電廠,令市民在96年至98年多付34億元電費,所以必須彌補市民的損失。而港燈在通縮期內,卻分別在99年、2000年及2002年三次加價,累積加幅約15%,去年11月檢討2003年電費時,基於社會壓力,才收回加價要求而凍結電費。至於中華煤氣則自98年起凍結煤氣收費,期間並沒有提供任何優惠措施。

 99年至2002年,香港累積通縮12.4%,公共事業的收費卻沒有減價,佔市民日常生活支出的比重正不斷上升,令市民生計受到進一步的打擊,嚴重影響市民的生活質素,因此要真正減輕市民的負擔,惟減價才是最有效的辦法。

 二、公司持續錄得可觀盈利

 電力供應及煤氣供應,在香港均屬於商業經營,公司收益需對股東負責。翻看三間公司上年度的業績,中電管制計劃業務的純利超過70億元,港燈超過60億元,而中華煤氣的純利亦高達30億元。減低收費對他們而言,只是利潤賺少一點,不致於做蝕本生意,我們認為,在目前的經濟環境下,要求他們將收費適當下調也很合理。

 以煤氣公司為例,過去三年,煤氣用戶數目由2000年的133萬增至2002年的147萬,增幅超過一成,煤氣銷售量亦連年遞增,2002年相對2000年的銷售量增加了5.84億兆焦耳。由於客戶數目及銷售量不斷增加,即使煤氣收費沒有上調,煤氣公司的營業額及盈利仍然錄得增長。在每年賺取巨額盈利的支持下,公共事業公司絕對有條件將收費下調。

 三、企業應承擔社會責任

 中電、港燈、中華煤氣三間公司,在香港均是超過一百年歷史的老牌公司,見證了香港過去的輝煌成就,亦享受了發展帶來的成果。到今日香港經濟低迷,失業率高企的情況下,希望三間公司可以負起部分社會責任,在逆境中將電費及煤氣費向下調整,減輕市民日益沉重的生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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