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29] 廣東:確診需時非隱瞞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于濱廣州28日電】對於廣州發現一例SARS疑似病人的診治和處理過程,衛生部給予廣東衛生部門高度評價,但是仍有部分媒體投訴廣東沒有及時向社會公佈。對此廣東省衛生廳及有關專家表示極其遺憾,甚至對一些人的言論感覺氣憤,希望公眾可以正確評價此事,提高對政府部門的信任度,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才有利於應對災害的威脅。
昨天衛生廳工作人員面對記者的詢問,一再強調廣東省衛生部門一直嚴格遵循世界衛生組織和國家衛生部規定的重大疫情通報機制。
他說,早在10月份入冬以來,廣東就根據國家衛生部召開的預防非典復發的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啟動了非典緊急防治應對方案,嚴密監視各地的可疑情況,原因是冬天是非典病毒活躍期和多發期。今天他再次表示,廣東沒有隱瞞病情,完全是按照通報機制的要求在第一時間公佈。該疑似病例確診過程中,通報機制和應對方案均順暢執行。希望公眾也要提高對政府的信任,不要太敏感,要冷靜對待突發狀況,配合相關部門和醫療機構的工作。
無端虛報會惹恐慌
廣東省疾控中心副主任許銳恆則有些氣憤,他說,不是每個發熱患者都是SARS病人,必須在確認之後才會公佈,這也是對公眾負責,同時確診是需要一個過程的。目前還沒有一個很可靠的、早期檢驗SARS的手段,必須通過臨床上一段時間的診斷過程,通過各種檢驗和對症狀的確認,當病情發展到一定程度才可以確診。羅生最初被診斷為「肺炎」,無論是發熱還是肺炎都沒有通報的必要,每天有大批患者出現像羅生一樣初期症狀,難道都要通報公眾嗎?我們堅持發現病例即時通報,但同樣也不能無端虛報,那會引起公眾的恐慌,對預防工作也不利。他還說,參與診斷的專家組成員中也會有不同意見,必須依據檢驗結果才可下結論,羅姓患者在26日才被確診為疑似病例,廣東方面當即通報了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不存在任何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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