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07] 文匯社評:正確認識中央政府的憲制角色
備受注目的施政報告將於今日發表。有人要求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提交政制檢討的時間表,有人甚至逼迫董特首承諾於○七、○八年實行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全面直選。我們認為,這種要求並不現實。這不僅因為香港社會各界對政制檢討的意見非常分歧,而且由於中央政府在香港政制發展問題上擔當重要的憲制角色。在沒有同中央充分商討的情況下,特區政府不可能閉門造車,自行就政制檢討的問題作出安排,更談不上作出甚麼具體的承諾。
雖然說,在香港政制檢討問題上,企圖將中央政府排斥在外者,只是極少數人,但確有不少人對中央政府的實質性角色缺乏了解。要真正做好香港政制發展的檢討,香港社會有必要清楚了解和正確認識中央政府的憲制角色及原則立場。
基本法明確規定, 2007年以後行政長官或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或備案。這不僅是法律程序的規定,也是中央政府對香港政制發展的憲制角色和實質性參與的一種體現。提出「一國兩制」構想的鄧小平先生,早在起草基本法時就明確指出,「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了。這是不行的,這種想法不實際。」他特別強調,如果香港出現損害國家利益和香港利益的事情,比如一九九七年後香港有人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那就非干預不可。
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是基本法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其如何發展,涉及到「一國兩制」的全面貫徹,涉及到中央與香港特區的關係,涉及到香港的社會穩定與經濟繁榮,涉及到香港各階層的利益與民主參與。這個問題處理不好,不僅會損害香港利益,也會危及國家利益。極少數人撿起英國從香港撤退之前推出的「還政於民」口號,妄圖離開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大改政制,將香港變成獨立政治實體的事實,不是正好說明問題的嚴重性嗎?在這個關係到落實「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重大問題上,中央政府具有實質性的參與權力,是理所當然和非常必要的。
中央政府對香港政制檢討的參與,不只限於對結果的確認,而是一種全過程的參與。所謂「政制檢討屬香港內部事務」的言論有違基本法自不待言;那種「先由香港作出結論,再交中央批准」的說法,也是不合情理的。香港應該與中央保持密切的溝通,通過充分的商討,就政制檢討事宜作出妥善的安排。香港與中央只有展開良性互動,香港的政制檢討才可能健康進行。
應該看到的是,中央政府對香港的民主發展給予高度的重視。正是由於香港回歸祖國,港人才真正享有了殖民統治下從未有過的當家作主權利。完全可以相信,在保持香港社會穩定和符合基本法的前提下,中央政府會繼續推動香港民主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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